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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回應「視覺中國」事宜:反對以回護之名濫用知識產權的行為
來曆:逐日經濟新聞
xyzxyzxyzxyzxyzxyzxyzxyzxyzxyz每經記者 李可愚 每經編纂 廖 丹
4月25日上午,國度常識產權局進行2019年第二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逐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發佈會上,有記者向國家常識產權局新聞發言人胡文輝發問稱,之前視覺中國將一些免費圖片收錄進入其版權圖庫,一些公司和個人認為是惡意維權行為,您對此怎麼看?
胡文輝對此回應道,這個問題是近期的一個新聞熱點,相關職能部分已對視覺中國進行了約談,責令其作出相應的整改。「我們想要強調的是,增強對各類常識產權的護衛,依法保護恢弘權利人的正當權益,是我們一貫對峙的根基立場。同時,我們也否決任何故庇護常識產權之名,濫用常識產權的行為。」
另外,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林廣海也在一場新聞發佈會上對「視覺中國」事宜進行了回應。
他指出,照片作品維權問題是著作權案件審理中的一個老問題,因一些照片授權環節較多,權屬的證實較為複雜。他表示,對於照片作品維權司法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堅持法治原則,該珍愛的堅決珍愛,不應護衛的果斷不予護衛。對峙嚴酷護衛知識產權,但對不享有版權的照片虛構版權,進行牟利的違法行為果斷不予回護,情節嚴重的依法應當予以懲罰。
還該當嚴格審查照片作品的權力歸屬證據,並應嚴格根據著作權法和實行條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幹司法诠釋的劃定進行審查。要嚴酷審查照片作品初次公開揭曉的時間,不得僅以當事人自行標註的可點竄的時間證據作為判斷髮表時間的依據。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190426/31078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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